不知道為什么要在自己先違反規則制度的前提下,還希望對方給出利于自己的解決方案,還覺得是對方不對,自己就沒有一點問題么?商業的原則就是逐利,會員卡也是利益的一部分,有些東西可以共享,有些東西就不能共享,我雖然沒看過會員章程,但是如果我家親屬要想去,我也是會陪著去的,我不想一次愉悅的購物因為最后結賬的時候和店員因為這個事情扯而毀了我一天的好心情,我也不指望用自己對這個事兒的理解去強加給協約的另一方,況且你都不是會員,都不算是協約方,很多人說山姆憑什么還辦會員卡才能進,就沒其他超市進了么?那種人他不去就好了,你和他不一樣,你沒有,還非要去,那就是自討沒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