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人平時就是上班摸魚看看帖子的,平時真的沒這么多創作欲望,最近連續發帖如果打擾到大家請見諒。
2024年12月份,我下班回家在單元的公告欄里看到我們小區要成立物管會了,看了一下公示的成員名單,其中有一位“老相識”周某,我就嘴角呵呵一笑,拿出了手機,撥打了上面留的電話,想反應一下問題,奈何當天是周六,衙門休息,沒打通,后來因為忙,公示7天的期限到了,也就算了。
其實這事兒就算過去了,畢竟我今年年底可能就搬走了,好不好和我關系不大了,眼不見為凈。
但搞笑的事兒就這么來了,今天上班例行摸魚,發現物業官方的單元群里有信息,打開一看,是我們一位鄰居反應頂樓漏水的事情,這本來是在正常不過的反應,但貌似之前沒協調好,我們這位鄰居選擇向物管會求助,就發生了一下以下對話,
這是聊天記錄里的截圖
我本來只想當一個吃瓜群眾的,我就沒忍住發了個吐槽,結果……事兒突然和我有關系了,我作為這個小區的一個普通的住戶,我完全不能理解,處理一個鄰里之間的漏水問題,為什么要和我的聯系方式給當事人,而且,我的聯系方式他是哪兒來的?為什么未經我允許就給別人了?是不是特搞笑?
這是鄰居私發我的聊天記錄,
我們這位鄰居反復的強調,之前溝通很難,希望物管會出面調解一下,但是這位周指導,毅然決然的表示,無能為力,把鍋甩給了……我?
說到這我就要給大家介紹一下這位周指導了,為什么我之前說他是“老相識”,這位周指導是我們小區公寓的業主,就是你們想的那種小面積公寓,自己平時并不居住在我們小區,但是卻特別積極的想參與成立我們小區的業委會,并建立了“業主官方群”,這里插一下,我個人也是這個小區快10年的第一批入住業主了,我之前一直熱衷于幫助我們小區成立業委會,但是由于各種阻礙和困難,好幾次都失敗了,于是我就把我之前打算做業委會籌備組的群給改成業主群了,讓鄰居拉來鄰居進群,目前規模也不大,就400人左右,而且我還特別注明的是非官方群,就是因為之前有業主一進群就@我,指著我罵,以為我是物業的,把話說回來,我壓根就不敢說我的群是官方群,這位一上來就建立了“官方群”還進了我群,從我的群里往他的群里拉人,這種很沒品的事情,我也忍了,我想我們小區這么多年想成立業委會一直沒進展,如果這位周某能推進也是好事,結果這位周某做的第一件事兒,就是通過另一位不知情的鄰居把我們有意參加籌備組的人,注意,是有意參加,還不是最終確定的人的聯系方式,姓名,住址都給公開了。這事兒搞的我和那位不知情的鄰居一開始還搞得很僵持,后來聽在那個群的人說,周某和公寓的住戶講,說我這個群不讓公寓業主進,所以他才要成立他自己的“官方群”,意思是我這個群有偏倚,我就真的呵呵了,我們小區三棟公寓,別看樓不多,但是戶數多,大多數都是出租出去或者是經營的,很少有業主自助的,所以我之前的態度是不要拉租戶進來,租戶流動性太大,我從來沒有說不讓公寓業主進群,如果真的是那樣,周某你作為公寓業主你是怎么進來的?后來經過一系列推動,我們小區還是成立了業委會籌備組,周某也在其中,但是周某從一開始就表達了,想通過非常規手段成立業委會的想法,意思就是正常投票肯定不行的,還希望我這個籌備組的副組長去和電信公司協商群發短信給我們的業主,我想想都搞笑,第一,我哪有業主的聯系方式?第二,就算我作為籌備組的人,物業給我了,我何德何能讓電信公司配合我做這個?在他這個想法被其他幾個籌備組成員否定之后,會后這位周某就揚言,如果按照常規方式去搞,他就不參與了,也真的是搞笑,最積極成立的也是他,第一個撂挑子的也是他。
因為籌備組前期有好多的文件要定期在小區里公示,我們籌備組幾個成員要輪流去每個單元去貼,23年的冬天,在我一個人貼了兩次之后,我就在群里,希望其他幾個籌備組成員也去貼一下,一開始大家都說年前忙,沒時間,這位周某到時答應的爽快,我當時還想,他辦事情積極點也可以,沒曾想啊沒曾想,這位領導竟然是給他那個官方群里的幾個鄰居分配了個任務,他自己不來,希望住在小區的鄰居幫他分擔一下,見此狀,我就真的呵呵了,我意思我不麻煩你去麻煩別人了,我還是自己貼吧。
后來到了實時性表決階段了,這位更是建議我去招志愿者去挨家挨戶做投票,我當時就已經怒了,我說我們籌備組7個人,就我和另一位前期跑來跑去的,其他人都不愿意動,籌備組的人都懶得做的事情,你讓我去找志愿者?搞笑么?見此狀,我直接和社區打了報告,想退出籌備組,但是可以做個占位,因為籌備組的人退出達到一定比例,業委會籌備的事情就破產了,之前已經有幾個人無故退出了,所以我的意思就是,我不想和這樣的人共事了。
后來我莫名其妙的被拉進一個群,群里都是這位周某找的志愿者,其中以為志愿者鄰居私信我,說這個周某官威特別大,總是強迫他們一定要這樣做,那樣做,就連誰和誰一組,也要按照他的意思來,這位鄰居本來想進我的組,周某不同意,后來還在我的業主群里發了個長文,對這位業主鄰居進行批判,說不支持業委會成立工作,我看著煩了,索性把他踢了。
到此為止,我以為這個周某就消失在我的視線里了,沒想到啊,沒想到,風還是拐著玩兒的吹到我耳朵里了,我說的就是一開頭發生的事情。
我就向我們的社區書記反映了一下這個事情,畢竟把我牽扯進來莫名其妙,社區書記也是挺負責的,表示會對周某進行約談,我也希望給我的一個合理的解釋。
但正當我這個帖子打到一半的時候,又有搞笑的來了。
冠冕堂皇的把不作為和官威掩飾成“我為你好”
照道理,物管會有一部分成員是社區的工作人員,周某作為“積極”的業主代表,理應為業主的事情出謀劃策,雖然是義務的,但是,我認為既然你選擇加入物管會了,就要負起這個責任,不然很難讓大家認同你加入這個組織的目的。
恒通廣場的物管會剛成立這么久,作為“周指導”就這么推諉工作,刷官腔,炫官威,那我覺得您還不如老老實實的做個湊數的,別冠以“指導”的名義了,等你任期到了,趕緊下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