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昆山市12345】您于2025-02-05 10:11:22反映的訴求DH058325020500498,蘇州市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已回復:根據信訪人反映的情況,經我局交警大隊玉山中隊核查,當日中隊執勤隊員發現信訪人有駕駛電動自行車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行為后,被中隊隊員查獲,該地區中隊施劃有非機動車道(馬鞍山路南側占道施工,距機非隔離西側5米左右)。事發時中隊民警在現場帶領輔警進行交通違法集中整治,對信訪人進行口頭教育。中隊請信訪人為了自己跟他人的安全,減速慢行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中隊已通知路口執勤人員對該施工方進行責令整改,設置提醒裝置。
2025年2月5日15時45分民警電話聯系信訪人,進行了耐心的溝通與解釋說明,取得信訪人的理解。 請您對本次服務處理結果及部門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給予評價:非常滿意回復1,基本滿意回復2,不滿意回復3。評價時效24小時,感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