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班路上,親眼目睹了一起電動車小摩擦。兩位騎手在我前方并行,突然“砰”的一聲,A師傅連人帶車摔倒在地,被電動車壓得一時動彈不得,反光鏡也摔壞了。我趕緊停車,幫忙扶起車和A師傅。
這時,聽到B師傅對A說:“騎車看什么手機啊?”A師傅回應:“我騎車又沒礙著你,你干嘛故意別我?這次我沒受傷,不跟你計較,要是真受傷了,你可跑不了。”B師傅聽完,匆匆離開。
看A師傅的裝扮,應該是位外賣小哥,B師傅估計是附近電子廠的工人。
哎,同是天涯打工人,何必互相為難呢?如果B開的汽車,會不會對駛入機動車道的騎手直接撞上去,用自己的方式來懲罰別人的過錯?
外賣小哥工作再忙,一定要注意安全,停下車再看手機。B也不能隨便撞人,真如A所說,如果外賣小哥真骨折或是其他傷害了,他要負擔什么樣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