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山有房子,無社保無戶口,孩子秋季可以讀公立小學,依據是《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辦學校積分入學管理辦法》。具體情況如下:
政策依據:《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辦學校積分入學管理辦法》規定,申請子女入讀本市范圍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的申請人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其中包括申請時,持有本市住宅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含住宅類商品房網簽合同及全款增值稅發票)。
積分項目:新市民積分包括房產年限、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或文化程度、參保年限、先進典型、遵紀守法等五項指標,積分總值為各項指標得分之和。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或文化程度、參保年限只能選擇滿足積分條件的夫妻一方計分,不交錯或重復計分。先進典型、遵紀守法指標采用加分方法。
入學流程
網上申請:4 月 10 日至 4 月 30 日 17 時登錄昆山市人民政府網 “招生入學填報系統” 進行申請,準確填寫擬入讀學校以及相關信息,并按要求錄入相關附件。每個新市民子女只能申請一所居住地所在學區內的公辦學校。
提交材料: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后,4 月 10 日至 4 月 30 日 17 時將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積分入學申請表”“網上報名信息表” 提交至所在地區鎮積分入學窗口。
審核評分: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組織人員進行審核評分,并在 5 月 31 日前完成審核評分工作。
查分復核:6 月 1 日至 6 月 14 日 17 時為申請人查分階段,可登錄招生入學填報系統查分,有異議可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提交申請的積分入學窗口提出積分復核要求。
公布信息:7 月 12 日前公布準入學校可供學位數;7 月 19 日前公布各區鎮申請人積分高低排名及各學校二次填報志愿可供學位數。
二次填報:達到區鎮準入線,但因所申請學校學位有限不能就讀該學校的,家長須于 7 月 20 日至 22 日登錄招生系統第二次填報志愿,由系統根據家長志愿自動錄取。
入學辦理:各區鎮根據轄區情況,公布各學段積分入學名單,取得積分入學準入資格的申請人,憑有關材料原件在準入學校規定時間內到學校進行現場核對,核對無誤后辦理入學手續。---------------------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