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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市監花橋分局聯合花橋政法辦
在中駿世界城開展
“共筑滿意消費,提振消費信心”
3·15主題宣傳活動
普法送知識,維權更貼心
活動中,市監花橋分局在中駿世界城開設咨詢服務臺,工作人員向商戶和過往市民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宣傳手冊,現場解答群眾咨詢,講解消費維權知識,引導消費者科學、理性消費,提高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和能力。
普法入人心,維權更有力
“這個活動辦得好,讓我們學到了很多實用的消費維權知識。”正在咨詢服務臺領取宣傳資料的市民陳女士表示,平時生活中經常會遇到一些消費糾紛,但不知道該如何維權,通過這次活動,她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掌握了更多維權途徑。
此次主題活動的舉辦
不僅有利于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幫助消費者了解自身權利
增強主動維權意識
更能營造消費放心、維權有道的社會氛圍
推動消費環境進一步優化
下面列舉兩種生活中常見的消費陷阱
及對應的實用維權指南
👇👇👇
某女士在某電商平臺購買了一件羽絨服,收到貨后發現與網頁描述嚴重不符,聯系商家卻被告知“特價商品不退不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
1.保存商品頁面截圖、聊天記錄、物流信息等。
2.通過平臺客服發起退貨申請。
3.向12315平臺投訴舉報。
餐飲消費“霸王條款”。王先生在某餐館就餐時,該餐館規定“最低消費”“禁止自帶酒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1.遇到“霸王條款”可當場指出其違法。
2.保留相關證據,如菜單、收據等。
下一步
市監花橋分局將繼續
加大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
嚴厲打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
持續優化消費環境,提振消費信心
為花橋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來源:花橋國際商務城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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