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導園區整體設計,明確建筑風貌、空間形態等要素,并將規劃要求納入土地掛牌文件,確保園區風貌協調統一。
賦予企業建設自主權,允許其在可控成本內定制化開發,既滿足企業個性化需求,又實現空間利用率最大化。
在這樣的模式下,園區地塊使用率大幅提升,容積率超2.0,企業有效生產面積是傳統模式的1.4倍,空間使用效率提高40%,達產后畝均稅收預計150萬元左右。
此外,國資公司持有15%的配套用地,建設人才公寓、鄰里中心、科創孵化器等服務設施,優化人才居住環境,為“引才、育才、留才”奠定基礎,形成“以產聚人、以人興城”的融合發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