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天早上發了一個關于小區內非機動車與行人的交通事故討論貼,原文見下面鏈接
[url]小區內非機動車交通事故|
http://www.422252.com/read-htm-tid-6662391-ds-1.html#tpc[/url]
很感謝大家的回帖,我說一下今天下午去交警事故中心處理的最新進展:
上一個帖子里,基本上都是認定我應該付全責或者主要責任,但是結果可能讓你們失望了,交警定的是同責(各自承擔50%),事故中心負責處理的交警是一位年紀在50歲左右的同志,從第三者的角度來說,我認為是做到了公平公正,沒有因為小孩母親影后級的哭戲就讓我承擔了全責或者主責,站在客觀的角度雙方各打50大板,我自己沒有和交警爭論什么,我只是問對方母親和爺爺,這個事情發生的根本原因是在哪里?很可惜對方沒有領會到這點,或者說從自身利益來講不會和我聊這個事情。
說幾個對方對我說的有意思的語句 1、你為什么在小區內騎電瓶車?2、你就應該全額賠償 3、你這種人成不了大事。
今天下午還有很大一段時間是在談賠償,對方當然是想我全額賠償,小孩子檢查下來只是皮外傷,沒有住院,醫院花銷在1500不到(真正配藥也就110元,其余都是各種檢查及其它費用),不過人家已經請了一個為期一周的居家護工(對方口頭描述,護理發票都開好了),花了大概1300。這家人家奶奶,爺爺(也有可能是外公,外婆)都同住一起。另外,還想要營養費(未詳談)。目前這個沒有談妥,可能需要對薄公堂了。論壇有懂法的人或者律師,如愿提供幫助的,可以留言或者私信聯系我。
我想說的是,這種事情只有親身經歷了,才知道其中的五味雜陳,這種自己沖出來的(手里還拿著跳繩)我真的是無法處理這樣的突發事件,也許昆壇里面的網友能做到吧。 我只是一個小老百姓,每天按時上下班,掙著白面的錢,做不到一身江湖氣,也沒法用社會上的方法來解決,沒有什么過硬的社會關系,只能依賴于法律的公平公正。
另外,說一下,我這個事情不是發生在昆山,為什么在昆壇發,是因為對昆山的回憶,喜歡這里,所以來冒個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