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核心規定
首套房貸款利息僅可享受一次扣除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無論首套房是否已出售或貸款是否還清。即使后續購買的是家庭唯一住房且享受首套房貸利率,只要此前已申報過首套房貸利息扣除,新購住房的貸款利息不再符合扣除條件346。
稅務認定的“首套房”與銀行或房管部門不同
稅務系統對“首套房”的認定以是否首次使用房貸利息扣除為標準,而非銀行或房管部門的“首套”定義。即使新購房在銀行或房管系統中被視為首套,只要納稅人此前已享受過抵扣,則無法再次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