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親戚遇到一個現實問題,想借款。我代入第一視角來思考,方便理解。
目前我和女朋友關系穩定,但還沒領證。我有一套無貸款的小房子,現在和父母同住;她有一套貸款房100個,每月公積金還,每月的房租收入覆蓋房貸差不多。
現在我們想再買一套房子自住,但不領證的話,我需要按照第二套房的政策來購買,
估算再買房的話,看中的話總額大約貸款是200萬左右,她自己有貸款,那幾乎200個還款壓力都會落在我的身上。
我現在就算能勉強支撐,但工作不是體制內的,穩定性一般,未來5年內可能面臨失業的風險,而屆時找到的工作收入可能不如現在穩定。這讓我對未來的還款能力感到擔憂,尤其是在經濟形勢不穩定的背景下。
如果不行,她說她的房子可以到時再賣,不知道是能賣多少,加貸款有可能總的還是虧的。是否考慮現在就賣,加入首付,減少還款壓力。最后是否可以借出去,風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