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師的定義:
人力資源管理師指:從事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培訓與開發、績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勞動關系管理等工作的管理人員。
人力資源管理師的考試標準: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資格考試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授權的第三方評價機構組織考試,由各省人力資源保障廳負責具體實施。
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分為人力資源管理員(四級)、助理人力資源管理師(三級)、人力資源管理師(二級)、高級人力資源師(一級)。
人力資源管理師報考條件:
1. 高中畢業并取得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2. 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3. 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4. 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5. 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6. 具備博士學位。
人力資源管理師是每年的5月和11月考試,一年兩次的考試機會。
人力資源管理師是由江蘇省人力資源服務協會頒發的證書。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申報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1]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2]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高等院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在校生。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3]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大學專科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學本科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碩士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