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收到兩條違章短信,是下午四點多和五點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未按照規(guī)定佩戴安全頭盔,要我去交警大隊處理,但我那個點還在上班沒有下班,甚至我家里都沒有電瓶車。我打電話跟交警大隊反應(yīng),沒接,隨后打12345服務(wù)熱線,12345說反饋處理,就在剛剛,交警大隊回電話,卻是讓我找另外一個部門處理,我打另外一個部門電話,說找他沒用,讓我自己帶上證件去交警大隊處理。
我請問你們,我沒做過的事情,為什么要浪費我的時間去處理?要是一直把這個人識別成我,我是不是三天兩頭要跑去交警大隊處理?讓我?guī)ёC件去就能證明不是我了?你們沒我證件怎么識別是我的臉的?你們的時間是時間,我的時間不是時間嗎?我會繼續(xù)反饋12345處理!
我發(fā)帖的目的是希望職能部門能夠改進,不要給更多的人給大家造成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