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走古城路由南向北,應該是在312南面有一段高架,限速80 ,突然發現過了一個岔路口的時候一小段封閉路發現一塊40的標牌,導航已經播報了79碼嚴重超速了。
滿大街限速40的,我也沒看見警車開40碼,是不是執法犯法?十個司機九個嚴重超速,還有一個不是玩手機就是剛摸車幾天的新手。雖然我好像沒被限速40的超速扣過分(應該是拍到不少次),但我總不能說沒違反交通法吧?那到底是司機的問題呢還是法律的問題亦或定限速的某位基層LD的問題呢?
上高架匝道有的標了80,有的標了40,確是幾乎無差別的道路,這是為啥?LD們啊!40碼,連電瓶車都超過這速度了,擁有ABS剎車的是個輪子可以在幾米內剎停?
如果說違法是把法律當兒戲,那么制定了不符合公平正義的法律中的參數讓所有人都違法卻任其逍遙法外,這到底是誰們在干著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