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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于: 03-14
, 來自:江蘇省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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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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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育未成年二孩的繳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在可貸額度基礎上可上浮30%。
養育未成年三孩的繳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在可貸額度基礎上可上浮35%。
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兩智一全”等新建改善型住宅的,貸款額度在可貸額度基礎上上浮20%。
借款申請人同時符合我市多種可上浮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為上限,上浮額度不重復累加計算。
本通知自2025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有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目前施行的公積金貸款政策,可貸額度家庭最高為150萬,個人最高為120萬(基礎額度,不包括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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