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公積金中心重要通知: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家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
近日
各分中心、市中心各處室,各承辦銀行:
為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進一步滿足繳存人剛性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據蘇州市房地產長效機制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優化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家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屬于下列情形的,認定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購房合同網簽日期在2024年6月1日以前的:繳存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名下無自住住房;
購房合同網簽日期在2024年6月1日及以后的:繳存人家庭在所購住房所在縣(市)區無自住住房,或在所購住房所在縣(市)區僅有1套住房且已在當地住建部門網上交易服務平臺掛牌出售。
二、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執行第二套房貸款政策:
購房合同網簽日期在2024年6月1日以前的:繳存人家庭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僅有1套自住住房;
購房合同網簽日期在2024年6月1日及以后的:繳存人家庭在所購住房所在縣(市)區僅有1套自住住房。
三、家庭住房套數以購房所在地住建部門或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的查詢結果或認定證明為準。
四、購房合同網簽日期在2024年6月1日及以后的,對我市多子女家庭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在住房套數認定時核減1套住房。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來源:蘇州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