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如何責任劃分!有無懂法的朋友給我一點建議?
上個月末騎電動車上班路上,前面遇一個騎非標電動車不牽狗繩溜狗的女子,她騎在前面,不久她剎車在道上等她的小狗,導致我在后面騎車注意到路邊她溜的小狗,分神之際當再發現前面那女子剎車已來不急,兩車輕微相碰,但已令我滑倒骨折。對方車輛人員無損。交警出警判定我為追尾負此次交通全責!我就不明白了,追尾全責不考慮前方車輛停電的行為是否正當嗎?騎著非標電動車,還不牽狗繩在車道上溜狗,隨便剎車停車,這種違規違法行為才導致后車反應不及時相撞的事故,為什么要后車去負全責?至少交警同志也該判五五折吧。待我骨折恢復一點,我會帶上我的全責認定書向法院起訴,不知論壇中有無懂法的朋友給我一點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