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如:我有一套毛坯房,租給了別人,這套房我肯定不會自住,現在房價大跌也不愿虧本賣,談就是這么談的。出租時對方言明是要長期租的,價格也合理,承租方花了幾十萬進行了精裝。但因為中介合同標準格式,沒有條款,只是簽了2年,雙方關系還是可以的,2年到期了,因為感覺不錯沒有簽書面續簽合同,但是他繼續交租、我繼續收租,微信聊天也很愉快。現在又過了一年多,有人給我出主意讓我收回來,從而理所當然地吞了他的豪華裝修。結果一開口就崩了,我如果訴訟要他搬走卻說不出什么合理的理由,法院會支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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