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熱點】“路怒”頻釀事故,可能導致哪些法律后果?
近段時間以來
多地因“路怒癥”導致的矛盾沖突時有發生
再次將“路怒癥”這一社會問題
推向了公眾視野

“學開車之前不明白為什么有人好好開著車就罵罵咧咧的,等自己會開車之后,發現有時候確實很難控制情緒!苯衲26歲的王露露(化名)看上去溫柔很好說話,但開車時卻完全換了個人。
像這樣開車時容易情緒“上頭”的司機不在少數。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曾在北京、上海、廣州3個城市隨機抽取900位司機開展問卷調查,約35%的司機承認自己屬于“路怒族”。
所謂“路怒癥”
是指帶著憤怒情緒駕駛機動車
通常表現為強行變更車道、
強行超車、違法搶行等行為
這些行為會成為
引發當事雙方肢體暴力的“導火索”
由于司機情緒“上頭”
造成交通事故人員傷亡的悲劇亦時有發生

前不久,重慶渝北一司機多次變道別停后車,導致與后車發生擦碰。最終,惡意別車的司機因涉嫌尋釁滋事被依法行拘。
據報道,廣東省深圳市倆貨車司機在工地園區內因車輛通行問題起了口角,繼而大打出手,其中一方受傷倒地,另一方也進了看守所。經傷情鑒定,被害人胡某某所受損傷為輕傷一級。憤怒的情緒消退后,打人司機何某某對此懊悔不已,可為時已晚,何某某最終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緩期執行。
2021年8月5日,G4京港澳高速公路岳陽段北往南1411km處,發生了一起惡意別車案件。事后,惡意別車的駕駛人宋某說,自己當時是懷疑后方車輛想超車,自己氣不過,就直接逼停后方車輛,還下車指責了對方兩句。最終,該起惡意別車事件造成3車追尾,2人當場死亡,別車駕駛人宋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捕。
“路怒癥”已成為不少司機的托詞
開斗氣車、肆意鳴笛、辱罵、別車等
不文明駕駛行為屢禁不止
馬路上的“情緒殺手”該怎么管?
“路怒癥”為何越來越普遍?
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可持續交通創新中心研究員、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鄭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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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社會整體來看,人們的生活節奏加快,生活壓力變大,很多人從上車前內心可能就憋著一股“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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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交通外部環境來看,城市建設發展城市空間變大,而交通擁堵現象沒有得到完全治理,人們通勤時間加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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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交通參與者來看,人們的權利意識提高,一方面有些人對交通規則理解不到位濫用權利,另一方面,人們對不遵守交通規則現象容忍度降低了,一旦感覺自己的路權被侵犯,就會通過不斷鳴笛、別車等行為去表達,嚴重的情況下還要采取更為激烈的報復行為。
北京市律師協會交通運輸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黃海波表示,路怒癥產生最根本的原因,是“路怒”司機交通及法治觀念淡薄,其主要表現為因交通矛盾引發個人情緒失控,繼而產生攻擊他人、攔車、別車、開車撞擊他人等具體違法犯罪形式。
因“路怒”發生交通違法行為
有何法律后果?
黃海波介紹,我國現行法律法規雖沒有直接針對“路怒癥”作出專門規定,但對于“路怒癥”情緒下伴隨產生的強行超車、胡亂變線、追逐競駛等行為都有相關規定及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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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路怒癥”在駕駛過程中的一般交通違法行為,通常會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警告、罰款、記分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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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擾亂交通管理秩序的,則可能會被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給予罰款和拘留等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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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造成了嚴重后果,例如進行危險駕駛、引發重大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等,則其行為即構成刑事犯罪,會被依據刑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定罪處罰,涉嫌具體罪名包括危險駕駛罪、交通肇事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損壞他人財物罪、尋釁滋事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殺人罪等刑事犯罪。
馬路上的“情緒殺手”
到底該怎么管?
鄭翔認為,現有法律法規對上述交通違法的行為規定較為完善,對此應嚴格執法。對于輕微違法,例如故意加塞、別車,如果沒有造成交通事故,路上也沒有現場執法人員進行處罰,其他駕駛員可以通過行車記錄儀記錄視頻向交通管理部門舉報。減少違法逃避處罰的可能性,同時加大處罰力度。
鄭翔提醒,根據相關規定,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所以遇到“路怒癥”司機故意造成事故的,其他當事人要保持克制,不要“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否則本來無責任的一方也可能會因此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出租車司機、網約車司機有“路怒癥”表現,乘客可以提醒司機情緒穩定,也可以利用平臺及時報警,還可以進行投訴,交由平臺去處理。
從長期來看,可以考慮通過技術手段來規制這些行為,例如充分利用道路監控,對借道超車、占用對面車道等行為,自動觸發拍攝、自動進行處罰。還可以大力推行無人駕駛汽車的商業化運用,能很大程度上減少“路怒癥”現象。
黃海波建議,應加強對司機交通駕駛素質教育,同時,建議有關部門推動修訂道路交通安全法,盡快建立起專門針對“路怒”司機的懲戒制度,將“路怒”視作交通違法行為的加重情節,就像規范酒后駕車行為一樣,規定對因“路怒”被處以行政拘留以上處罰的司機,由交通執法部門暫扣其一定期限的駕照,對再次因“路怒癥”被行政拘留以上處罰的,可以考慮永久吊銷其駕駛證。通過全方位的標本治理,遏制“路怒癥”現象。

“路怒癥”害人害己
不僅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帶來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還可能因此承擔相應的行政甚至刑事責任
珍愛生命,拒絕“路怒”~
來源:尚法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