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溪勞動所不作為,企業裁員拖欠工資和賠償款,勞動所包庇企業不開具保全材料
各位領導大家好,我是昆山合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的員工,于2024年8月30日跟公司簽署裁員賠償協議,我只是其中的受害者之一,我們整個研發部門都被裁員了,走的時候,公司拖欠了2個月工資未付,簽署的賠償協議分期付款到現在為止也沒有支付,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大家組織起來找律師跟公司走勞動仲裁,現在有一個問題,為了維護我們自身的利益,當我們提交保全申請的時候,法院要求錦溪勞動所出具保全申請材料,首先法律上不需要錦溪勞動所出具保全,其次錦溪勞動所為何不同意出具?我們律師跟公司負責人在開庭前一周有去過錦溪勞動所進行三方會談,希望能夠協商處理,企業負責人以不清楚欠薪和賠償金為由,要求我們律師先提供相關材料給企業,于當天下午我們律師已經把相關材料提供給了企業負責人,但是2024年12月17號9點開庭,聲稱對欠薪數額以及賠償金的計算等關鍵事宜一概不清楚,毫無誠意地進行拖延. 我們的訴求很簡單,希望錦溪勞動所開具勞動保全申請材料,如果錦溪勞動所不開具保全材料,是否愿意承擔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