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亨那
我們是一家專業從事語言、言語能力開發訓練的機構。
我們致力于2-6歲特殊需求兒童的言語語言訓練,為語言障礙、發育遲緩、自閉癥傾向兒童提供個性化的訓練課程,包括口肌訓練,發音誘導訓練,語言理解和表達訓練、感覺統合訓練、社交與情緒管理等等。和家長一起幫助兒童從沒有聲音到有聲音,從不會說話到會說話,從口齒不清到說話清晰流利,并且引導他們提高溝通和社交適應能力。我們引進國際先進的兒童言語語言訓練方法和技術,以我們專注而專業的服務精神,顯著的訓練成果,更好的服務家長和特殊兒童。
課程形式: 一對一個訓、一對二合訓
課程目標: 語言、行為情緒、社會交往適應
招生對象:
1.自閉癥\疑似自閉癥(孤獨癥)
2.發育遲緩
3.感統失調兒童
4.語言發育障礙
5.語言發育遲緩
6.社交訓練
7.生活自理
8.音樂游戲
9.手部精細
10.幼小銜接
11.注意力訓練
12.多動癥
13.行為矯正
聯系電話:0512-57352378 15306268207
QQ:2713524918
微信號:15306268207
聯系人:趙老師
地址:昆山市長江南路666號利得國際1402室
Giacomo Vivant認為,從理論的角度衡量某種干預方式有效性,應著重考察以下四個指標:
邏輯的一致性
可測量、可證偽性
簡約性
與現有知識的一致性
首先,邏輯上的一致性可以幫助我們判斷不同干預理論是否在基本觀念上是重疊或互斥的。
例如,可能存在以下兩種論述:
1.“如果對目標行為進行系統地強化,孤獨癥兒童可能學得更好。”
2.“在發展兒童某項能力之前,首先教會兒童先備的技能,孤獨癥兒童可能學的更好。”
但分析這兩種論述的內容可知,第一句強調的是如何教,第二句強調的是怎樣教,兩種論述是不存在邏輯上的排它性的,因此,若每句論述都是科學的,那我們通常假設這兩句論述的結合也是科學的。
相反,我們再來看以下兩種論述:
1.“在對孤獨癥兒童教學過程中,應盡量減少額外的線索,因為額外的刺激可能會干擾兒童的學。”
2.“在對孤獨癥兒童教學過程中,應提供豐富的線索,例如夸張的語調、面部表情和肢體動作等,因為額外的信息可以幫助兒童加工所學的內容。”
這兩句論述在邏輯上不具有一致性,是相互排斥的,因此,雖然每句論述的背后都有相關研究的支持,但針對同一個兒童,兩種教學方式的結合可能會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