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關
工作之余
不少人都開啟了買買買模式
一個月工資,只需一秒就能花完😭

不過,只要合理消費
錢花完咱們還能賺!
這不,新年伊始
官方就給大家漲工資了
😃
1月15日
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下發通知
從今年1月1日起
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后
昆山人集體漲薪!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2490元;二類地區2260元;三類地區201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24元;二類地區22元;三類地區20元。
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二、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一)加班加點的工資;(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四)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三、請各設區市、縣(市)人民政府在規定期限內向社會公布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
昆山歷來執行
省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
此次上調后
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490元/月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4元/小時
而此前
兩項工資標準分別為
2280元/月、22元/小時
驚喜來的太突然!
本月起
咱們的月工資一下要多發210元
一年12個月就是2520元
可以為自己多買一兩件新衣服、
多喝好多杯奶茶…
😍

當然,大部分人的工資
都是高于最低工資標準的
不過可別以為它跟我們沒關系
試用期、病假、哺乳期等的待遇
都與最低工資標準掛鉤!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五條規定,勞動者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七條,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勞動,且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分配制度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
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規定,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給勞動者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生活費的,必須同時承擔應當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批準,女職工可以休不超過6個月的哺乳假,待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超過6個月的,待遇由雙方協商確定。
《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非因勞動者原因停工、停產、歇業,在勞動者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企業使用頂崗實習生時,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沒什么事比漲工資
更令人興奮了!
快把這個好消息放到圈子里
集體歡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