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線普法小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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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對門 那扇門才會被打開……
清明節前后 #多地小區出現骨灰房#沖上熱搜 “骨灰房”現象再次引發社會熱議 ☟☟
據報道,近年來全國多地出現了個人購買商品房用于專門放置骨灰盒的情況,有受訪者稱,其所住小區存在一定比例的“骨灰房”,有的樓層甚至樓棟可能“住的死人比活人多”。記者還了解到,各地因為風俗不同,“骨灰房”的選擇也有所不同,一些人購買、布置“骨灰房”時會向“風水先生”咨詢,這也導致有小區出現“骨灰房”扎堆的現象。
○山東青島 去年,李云(化名)在租房時看中了一套位于李×村的房子,雖然離市區較遠,但交通較為發達,房租也比周邊便宜不少,以為撿漏的李云趕緊付了定金。正當他布置好房間,打開窗戶準備透透氣時,卻發現對面有3戶人家的窗戶全用紅磚水泥封死了,沒留一點縫隙。李云頓時感覺不對勁,經打聽才知道,那些房子是“骨灰房”,根據當地習俗不能見光,所以才將窗戶封死。也因為“骨灰房”的存在,小區的房價和租金都比周邊便宜不少。 ○河北滄州 河北滄州的劉先生前段時間為購買“骨灰房”而咨詢“風水先生”,不僅被推薦了幾個小區、樓層,還要求其在“骨灰房”門口貼上白色或綠色對聯,再將房門換成老式鐵門,用紙將門鎖鎖眼蓋住等。“我現在有些猶豫,這么做同樓層的鄰居可能會來找我。” 為什么明明有正規墓地,卻偏偏選擇在商品房里放置骨灰盒進行祭奠呢?記者調查發現,選擇“骨灰房”的業主,大多生活在一、二線大城市,而大城市存在墓地價格高、管理費用貴、租期短等現實問題,讓親人“入土為安”的代價不小。 一邊是讓親人安息的殷殷情感,一邊卻是鄰居對這種特殊行為的忌諱。據公開報道,2017年,某小區就因存在“骨灰房”,一批業主聚集抗議。此外,還有受訪者提到,“骨灰房”往往長時間無人管理,加上逢年過節的祭拜燒紙、點燃香燭,也會存在安全隱患。
那么 商品房被當作“骨灰房” 銷售或使用是否違法? “骨灰房”是否侵犯了其他鄰居的合法權益? 小區業主或隔壁鄰居 是否有權要求恢復原樣?
商品房被當作“骨灰房”銷售是否違法?
北京市律師協會物業管理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包華說,若房產銷售人員明知購房者購房目的是安放骨灰盒進行祭奠,仍然出售,或暗示購房者購房后可以安放骨灰盒,都是違法行為,違反了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相關內容。 在上海誠康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大成看來,“骨灰房”涉及多方利益主體,包括“骨灰房”業主,與該業主相鄰的鄰居以及同一小區的業主、開發商、物業公司等。“如果開發商有針對性地開發‘骨灰樓’,建設造型獨特的小面積商品房,專門用于給購房人安放親屬骨灰,即便以住宅名義對外出售,仍涉嫌違反行政法律法規。”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認為,從誠實信用的角度來看,曾用作“骨灰房”的房屋,如果再進行售賣,賣方應該履行房屋用途的告知義務。“在房屋內安置骨灰,和房屋內出現過謀殺、自殺等情況一樣,屬于一些人會介意的情況,買家應該對該情況享有知情權。”
鄰居可以維權嗎?
張大成說,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對于住戶私自使用商品房安放骨灰盒進行祭奠的行為并非完全沒有限制。從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來看,購房人將“居住”用途的住房改變為“喪葬”用途的“骨灰房”,在事實上已經構成了對土地用途的改變,違反了相關規定。 “具體到殯葬這一領域,《殯葬管理條例》第十四條也明確規定,辦理喪事活動,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小區居民在安置家屬骨灰盒時有義務遵循最基本的公序良俗。”張大成說。 鄭寧表示,“商品房的用途是用來居住的,而不是用于存放死者骨灰,這種用途與通常理解的居住是不一樣的。”個人購買商品房專門放置骨灰盒的行為,違背了民法典中的公序良俗原則,相關人員可以申請物業公司協調或至法院起訴,要求恢復原用途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來源:尚法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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