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我家的一位親戚向我借了五萬塊錢。那時我沒有多加考慮,便直接轉賬給了他,連借條都沒有立?蓻]想到兩年后,當我要求他歸還時,他卻聲稱手頭沒錢,并且還說你見過姐姐弟弟之間借錢還要還的嗎?讓我感到相當無奈。今年過年期間他家又遇到了困難,找到我請求援助,希望借我十五萬。我答應了,但提出了幾個條件:一是簽署借條,二是提供抵押,三是不收利息。但是要約定最晚還款日期,如果逾期不還,我有權處理抵押物。結果,這位親戚直截了當地說:“那還找你干嘛呢?我還不如直接去銀行。” 親戚走后我深感誠信和尊重是人與人之間最重要的。沒有誠信,就不會有信任。而信任,則是做人的根本。這一點,不論是親戚還是朋友,都應該時刻銘記,有時候該拒絕的時候就要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