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介紹,為推動落實長三角住房公積金一體化,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支持職工改善住房條件的制度作用,切實減輕職工異地購房還貸負擔,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七十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償還長三角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滬公積金管委會〔2024〕2號,以下簡稱《通知》),市公積金中心按要求制定配套的操作細則,明確長三角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還貸提取業務的辦理條件、提取金額、辦理材料、辦理方式等內容。 g8C+j6uR0
自2024年6月1日起,本市職工在江蘇省、浙江省或安徽省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符合規定的購房情形(即所購住房位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戶籍所在地,或者位于本人、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地,或者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并且在本市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的,主貸人及配偶可以提取本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