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咨詢過我的一個當事人昨天找到我,因為名下的信用卡通通逾期,不堪催討,咨詢如何處理。在交流的過程中又說起了他前一段時間的一個經歷。
起因也是因為債務危機,急于周轉,于是病急亂投醫,在網上找到一家“貸款中介”,想通過貸款的方式進行債務整合,以緩解四面楚歌的處境。“中介”審核一番后,告訴他由于他征信不好(確實不好),需要通過走幾筆賬,來增強信用度。于是“中介”把他帶到無錫一處,讓他交出手機,配合操作,他急于貸款,也就沒有懷疑,也不敢懷疑。結果剛刷了兩筆,卡就被凍結了。“中介”告訴他這是正常的銀行風控,過幾天就好了。交代了幾句,“中介”先溜了。此時的他才感到后怕,主動報了警,了解到是山東警方凍結的。于是主動和山東警方取得了聯系,并按照警方要求到山東配合調查。此時他才知道自己無意中已經卷入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漩渦。
我問他,你很早就認識我,為什么事先不咨詢一下?我也經常在朋友圈發布一些相關的宣傳資料。當下,網絡上、生活中國家宣傳力度這么大,為什么沒有引起重視?他說,你的朋友圈我沒在意(可能是把我屏蔽了吧)。聽到這兒,我不知道是該指責他還是該同情他。他又說,當時只想貸款,根本容不得想這些。當時的心境已經快要走投無路,我只能選擇相信。
生活中像他這樣的人,這樣的情況還有很多,生活中也不可能事事都有律師在身邊指引提點。他那句“當時的心境已經快要走投無路,我只能選擇相信”觸動了我,我相信很多人某一刻也會有這樣的病態驅使。如果我不是律師,如果不是有一定的法律專業基礎支撐,如果不是已經形成了肌肉記憶式的防套路能力,我在那一刻能不能做到完全人間清醒?
我不知道這篇文章有多少人看到,看到以后多少人能從心底里引起重視,不管你們需不需要,領不領情,作為律師,我愿意一遍遍的做,反反復復的說。如果某一天,有個網友加我微信說:“薛律師,昨天我也遇到這樣事,跟你說的一模一樣,幸虧我看過你的文章,我沒有上當。”這是我寫這篇文章的目的。
(PS:為避免不良引導,細節做了相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