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蘇州發布政策,買房可落戶。
然后,很多網友也在討論,看起來這個政策最大的目的還是清庫存啊,所以大家也不是很熱衷,有人也說蘇州的戶口有啥用?何必落戶?
我也仔細想了下,現在戶口的用處具體體現在哪些方面?以及農村戶籍是否應該保留。一家之言,歡迎討論。
先說結論,目前國家城鄉二元戶籍管理模式已經取消的情況下,所謂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含金量一樣,都沒有含金量!
我知道,很多人目前對自己的農村戶籍視若珍寶。確實,有歷史因素在里面,最早的時候,作為農民以及農民的孩子,只要出生,天然的獲得耕地,成家后可以向村集體申請宅基地。不過,當時因為種地不掙錢,還要交公糧、提留款。很多人都想著進城,反而不愿待在農村,而當時能夠離開農村轉變戶籍的,只有考學、參軍,一旦考上大學(大專、中專)、入伍,在家庭看來,屬于吃上商品糧了,很榮耀的。很多農村孩子高考完,拿到錄取通知書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派出所辦理“農轉非”。國家也有城市化率的要求,所以鼓勵農轉非。
但是,隨著農業稅取消,以及人口增長,土地不增長,那么已有的耕地農村戶口就顯得珍貴了。很多人現在還想著戶口留在農村,以后農村在分地、拆遷或者相關的改革,能夠繼續享受這個福利,而且農村現在的生活質量不見得比城市差,除了沒有高薪工作,其他的都可以和城市媲美。
不過,現在這個夢想可能要破滅了。
首先是耕地,2023年開始,全國各省市逐步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延期30年,也就是說從現在一直到2053年,農村不會再動地了,現有的土地遵循的原則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以家庭為單位。你現在名頭下的土地,其實是你的父母的、或者已經出嫁的姐姐妹妹的加上你的土地的總和。理論上,這個家庭除非全部人員都不在了,這戶家庭的土地才會被收上去。比如農村的五保戶,就是集體幫你養老,去世后名下土地就收回集體了。
但是實際中很多五百戶是把耕地“賣”給鄰居種了,一年給個幾百塊錢或者幾袋糧食就行,這個屬于灰色地帶,上面沒有追究,集體也懶得去管。
其次是宅基地,目前各省市已經開始農村宅基地確權,就我所知道的山東、河南、安徽已經在逐步推進了,各個村里的群里都是讓戶主把自己的宅基地確定,給了一個類似商品房的房產證。而且,現有的宅基地房子蓋新房子,明確是原邊舊界,照舊翻新。不允許在新批宅基地了,也是很多人說的,現在農村蓋房子都不讓蓋了。而那些已經進城的子女,等到父母百年后繼承的,也只能是農村的房子這個不動產,房屋倒塌后,就徹底斷了與農村的聯系了。想著城里一套房,農村有小院的夢想,實現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