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辦案例:小王平時酒量不錯,輕易不醉。某天晚上因商務應酬參加酒局,次日早晨小王認為自己經過一夜酒精分解并且自感意識清晰、神清氣爽,遂開車上班。途中遇交警檢測酒精含量達到90多毫克/100毫升,屬于醉酒駕車,但超標不多。小王當場被交警扣下并移送公安處理。本來小王的醉駕行為并不嚴重,也沒有造成交通事故,本可以不作為刑事案件進行處理,但因小王駕車駛上的道路為高架快速路且當時正處于早高峰。最終,經法院的綜合考慮,小王最后仍然承擔了刑事責任,被判處緩刑。同時,小王的機動車駕駛證也被吊銷。
法律建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灑,喝完酒后建議隔一日再開車,切勿抱有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