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侵犯受欺凌者合法權益,造成他人人身、財產等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在一定情況下,有關部門可以依法將欺凌者送入專門學校接受專門教育與行為矯治。
校園欺凌造成他人人身損傷、嚴重精神損害的,應當承擔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精神損害賠償等費用。由于校園欺凌者主要都是未成年人,而未成年人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校園欺凌最主要的方式是毆打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在不構成刑事犯罪的情況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盡管大多數校園欺凌事件中欺凌者為未成年人,但部分嚴重的欺凌行為仍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其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尋釁滋事罪等。若是校園欺凌毆打他人達到輕傷及以上程度,就可構成故意傷害罪;若是欺凌手段本身帶有剝奪他人生命的緊迫危險,還有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