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上午10時在張浦鎮人民來訪接中心,樓主與張浦鎮顧亞平副鎮長攜相關部門代表(其中有海聯海律師事務所ma律師)一起參與探討了關于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相關事項,顧亞平副鎮長再三強調即使是一個獨立的農村家庭,如果相關部門不認可也沒有資格享受農村宅基地!據顧亞平副鎮長表示,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并不是每一個農戶家庭都能享有!!!而是要看具體情況,根據相關部門相關領導的認證才能確認農村宅基地資格戶……同時,顧亞平副鎮長亦表示“一戶一宅”是國家土地法的底線……請問顧亞平副鎮長你是如何確認一個農村宅基地資格戶的???有沒有法律標準?有沒有相法律條款支撐?請你不要學像李國良、王建華那種官僚書記一樣隨便拍一下屁股……如果有法律依據,請您在這里作一下回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