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1996年開始,父母從農村搬到城里,花了10萬買了兩套房子,裝修又花了5萬,全家搬了進來,從此父母坐吃山空,母親給我們洗衣做飯,父親每天看報紙,下棋,看書。
等到我們倆個兄弟大學畢業時候,父親積蓄全部花光,我們開始工作了。因為父親沒有多少錢,我也就趕緊找工作,努力賺錢,其實我如果堅持靠公務員,估計現在也是局長(當年我考過一次公務員,筆試第一名,我們班同學大部分都是當官的)
畢業后,知道家里沒錢,也就從畢業那刻起,就沒有要過一分錢,因為沒錢買被子,被凍醒,也沒有跟家里要錢買被子。
家里沒錢,我知道,結婚不能靠家里,只能靠自己,我哥也這樣認為。所以我們兄弟選擇追女朋友,必須找一個不要彩禮的。
啥樣的人不要彩禮,我們分析了一下,上過大學的女生,且家里沒有弟弟的, 不能是農村的。
照著這三個條件去找。當時在東莞,有一個妹子,高中畢業,家里有個妹妹廣州上大學,我們倆個談的很開心,后來才知道,因為她跟我一個姓,才喜歡我的。(因為我們倆個以后有小孩,她可以騙他們村里人,孩子跟她姓)。這個女孩因為高中畢業,我爸說女生學歷低,對小孩教育不好,我就沒有理這個女孩。
第二個女孩,是我們辦公室的,初中畢業,同居了半年,就分手了,過完年,就來到蘇州。
在蘇州相城,我們財務給我介紹一個泰州的,后來聽說他們那里彩禮要8萬,我就沒有繼續交往。
后來在吳中甪直認識了一個,甪直的高中老師,讓我上門,我拒絕了。
2012年,認識我老婆,她剛剛本科畢業,是外地的,談了一年,雙方父母都認可,一分彩禮沒要,結婚了。2013年結婚,我們一起努力,買房,買車,靠自己一雙手。
我哥哥比我早一年結婚,2012年,也是女方一分彩禮都沒有要,他大舅哥還貼一些。
一個三觀正常的家庭,是不會嫁女兒時像賣女兒樣討價還價的,她知道女兒嫁人只是代表著女兒成人,從此扛起自己的家庭社會責任,而不是爹媽養大的可以交易的動物。她還會教女兒自立自強,喜歡的房子車子金子自己努力買,而不是拿性別換。這樣以后跟自己的丈夫才是平等的,在新家才是有尊嚴的,而不是像乞丐一樣要房子要車子要金子。
我現在一兒一女,在昆山這邊,給他們倆個每人一套房子,不偏不向,我不賣女兒,不收任何彩禮,只要女兒過的好,我給女婿彩禮都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