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墻裂了滲水,跟物業反映了半年多了,今天終于帶了個開發商的人過來,約好的兩點,說跟人吵架了要等一會兒,等到三點才來,來了就說我們自己封窗戶的問題,我問他承不承認墻裂了,他說承認,又說他看不懂,我說怎么派個看不懂的人來?看不懂來干嘛?他說開發商本來毛坯房,誰讓你們自己裝修的?我說你意思是讓我們住毛坯房?他說那是你們自己的問題… 他又說今天不是沒滲水嗎? 大哥!今天這么大太陽,今天都滲水,房子還能住嗎?不成危房了…我不知道金地都招了些什么人?還是本身企業文化傳導的價值觀就是如此?賣了房,賺了錢,拍拍屁股走人了? 怪不得上一家也要和你吵,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