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6年購買二手房本小區,當時買房原房東有帶車位一個說的是5號,當時原房東車子就停在5號車位?我去物業交停車費,物業也沒有提出任何的異議,給我的是5號車位
7年過去了,一直到2023年,突然有個業主拿了一份5號車位協議,來說5號車位不是我的,這么狗血的劇情發生在我身上了

后來我委托買房中介去臺協大廈詢問,才得知我是7號車位,我也聯系了原房東他也承認是錯了,確實是7號車位,
中途物業一直做縮頭烏龜,沒有找過我一次溝通此事,也沒有幫忙聯系過一次原房東關于車位事宜,
首先我承認我對車位認知不夠,當時不知道車位協議,中介也沒有做正規化審查原房東的車位情況?
那么物業有沒有一定責任呢?7年前當時我交房去交車位費,物業沒有做絲毫的審核,就盲目收費,
真心感謝5號車位主人來了,如果再停幾年不知道會怎樣?
重點來了,物業當時緩兵之計,為了讓我及早讓出5號車位,物業承認了7號車位是我的,(本來7號車位就是我的)并且物業給我交了7號車位停車費一年
2024年,前幾天我去續車位費,物業說我欠物業費了,我想物業費畢竟要交的,那我就一起把2709元交了。
第二天,物業換了一個嘴臉,說我車位存在爭議,不給我續車位費,把物業費收下,強行把車位費退給了我

你說我車位有爭議當時不提出來,收了,扣了錢,才告訴我這些
物業這種做法是不是很惡心,有個事什么責任不承擔,只知道收錢,
看看這個物業大經理遇到是這種流氓,社會人的語氣,就知道物業拉不拉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