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巴城玉石花園的一名業主,去年12月底經過審批開始了房屋翻建工程。從打地基開始每一步都嚴格按照建管所要求,合理合規。每建一層都征得建管所監理同意之后方能進行下一步的施工。社區也每天派人來巡檢拍照,從來沒有人提出過異議。直至房屋封頂鋪完瓦保養一個多月后,由于鄰居的惡意舉報,突然讓我們停工至今快6個月。我有幾點想問一下巴城建管所和玉石社區:
1.舉報者以何種理由來惡意舉報,影響到對方什么?
2舉報者十年前建的房屋,本身就存在超面積違建,還超高備案,并且在主路邊上違法搭建陽光房,遇上極端天氣的話(比如前段時間的超強臺風),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我們反映多次,為何視而不見?
3.我們和小區同批翻建戶建房高度,標準是一樣的,為什么就單我們有問題?都是按監理和領導要求建的,都有據可查,為什么對我們提出的異議置之不理?
停工至今建管所和社區一直不解決,以鄰里矛盾來搪塞,導致我家老人有家難回,拖著病體租房在外,微薄的退休工資已無力負擔沉重的房租,希望有關領導能看到重視,還我們一個公道,讓我們早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