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擾民!!!!從周五下午開始直到周末晚上,小區內的小朋友就開始燃放煙花爆竹,從早放到晚,并且就在物業不遠處,難道他們聽不見嗎?家長也不管,物業溝通也無果,小區又有上夜班的,又有小嬰兒和老人,這讓大家怎么休息!!這里還是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冬天在草坪上放炮竹容易引起火災,小區的消防管道都是表面工作,里面都沒有水,消防通道停滿了車,無人去管這些車輛,導致消防車無法開進來,最終釀成大禍,居民的財產損失誰來負責!小孩不懂事,大人也不懂事嗎?大人不懂事,物業也不懂嗎?難道這是物業默許的?就這樣讓小朋友一直放,連續放了快兩個月了大家示法律法規為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