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結全國首例AI生成圖片著作權案。
原告李某某使用開源軟件Stable Diffusion,通過輸入提示詞的方式生成了涉案圖片后發布在小紅書平臺。被告劉某某在百家號上發布文章,文章配圖使用了涉案圖片。原告認為,被告未經許可使用涉案圖片,且截去了原告在小紅書平臺的署名水印,使得相關用戶誤認為被告為該作品的作者,嚴重侵犯了原告享有的署名權及信息網絡傳播權,要求被告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等。
被告辯稱,不確定原告是否享有涉案圖片的權利,被告所發布文章的主要內容為原創詩文,而非涉案圖片,而且沒有商業用途,不具有侵權故意。
△涉案圖片(圖源北京互聯網法院)
北京互聯網法院經審理認為,從涉案圖片本身來看,體現出了與在先作品存在可以識別的差異性;從涉案圖片生成過程來看,體現出了原告的獨創性智力投入,故涉案圖片符合作品的定義。該圖片是以線條、色彩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造型藝術作品,屬于美術作品,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就涉案作品的權利歸屬而言,著作權法規定,作者限于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因此人工智能模型本身無法成為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作者。原告為根據需要對涉案人工智能模型進行相關設置,并最終選定涉案圖片的人,涉案圖片是基于原告的智力投入直接產生,而且體現出原告的個性化表達,因此原告是涉案圖片的作者,享有涉案圖片的著作權。
被告未經許可,將涉案圖片去除署名水印后作為配圖并發布在自己的賬號中,使公眾可以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涉案圖片,侵害了原告就涉案圖片享有的署名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此,北京互聯網法院一審判決被告賠禮道歉并賠償原告500元。后雙方均未提起上訴,一審判決現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