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昆山市周市鎮江南明珠苑小區業主,現就上海博威物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威物業")長期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及金威社區居委會嚴重失職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提出以下實名投訴并懇請徹查:
一、違法選聘物業主體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住宅物業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經查證,博威物業自入駐至今未履行法定招投標程序,其與金威社區居委會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未經業主大會授權,屬于非法合同(附居委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的合同復印件)。業委會成立前應由全體業主共同行使物業選聘權,居委會越權簽約行為已嚴重侵害業主合法權益。
二、嚴重違反物業服務規范
1. 依據《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至第六十八條,物業擅自將網球場改建為停車場、違規拓寬道路新增停車位,既未獲得住建部門審批(未見任何審批文件),也未經業主同意。(經測量,擴建道路距住宅樓僅3.2米,違反《民用建筑設計通則》5米間距規定,導致夜間車輛通行噪音達68分貝,夜晚造成汽車和人員很大聲等噪音嚴重影響業主正常休息。
2.昆山周市鎮江南明珠苑小區物業合同是上海博威物業與金威社區居委會簽訂,合同內容嚴重不合理,嚴重侵犯了業主的權利和利益。作為小區業主有權利行使知情權,關于公開營業執照,上崗人員的證書及小區公共收益具體去向。
3.上海博威物業有限公司未經昆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同意,擅自改變小區鍛煉設施場地網球場改成停車場,且道路進行擴寬增加小區內公共區域停放車輛。且物業從未對業主物業管理費用及小區停車費用進行公示。業主自己的車輛都無法停在小區內。根據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物業公司已經嚴重違反了從六十三條至六十八條。居委會與物業嚴重剝奪了業主身為小區產權人的合法權利。
三、行政監管嚴重缺位
1.金威社區居委會與博威物業長期對業主投訴拒不處理,推諉責任且否認簽署物業合同。居委會每年向物業收取15.6萬元所謂"管理費",該行為嚴重侵害業主作為產權人的知情權、監督權。
維權訴求:
1. 請住建部門依法撤銷違法物業合同,責令30日內啟動正規選聘程序
2. 審計部門對博威物業2014-2024年全部收支進行專項審計
3. 城管部門對違規改建項目進行安全鑒定并恢復原狀
4. 公安機關對可能存在的職務侵占問題立案偵查
5. 紀委監委對金威社區相關責任人啟動問責程序
若30個工作日內未獲正式答復,我們將依法向蘇州市紀委監委、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至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進行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