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smartrike hong kong logistics limited公司工作了7.5年,被公司無故辭退,僅僅支付一個月代通金,鑒于公司注冊地在香港,中國區域領導甚是囂張,說僅僅遵守香港法律,我們多次協商,公司都置之不理,2025年4月8日,我們帶著鎮上蓋章的《勞動保障維權服務申訴登記表》到了昆山勞動人事仲裁院,相應資料填好,公司信息在現場打印出來,結果辦事人員說公司在香港,快遞送達都是問題,這類事情之前沒有處理過,處理不了。然后我們咨詢現場援助律師,律師建議我們直接讓辦理仲裁的人員出具一份不予受理的通知書,讓我們拿著通知書去法院,但是辦理仲裁的人員不給我們出具,又說之前沒有接觸過,辦理不了……然后仲裁人員讓我們去市監局去查公司在大陸有沒有注冊或者與之關聯的公司,我和同事我們又跑到了市監局,結果市監局那邊說查不了,請問,這就是昆山的辦事態度嗎,各種推脫,各種推諉,我們只是想要一個伸張正義的地方,怎么就這么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