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不是說過我有一個同鄉,因為她的丈夫和我父親是同一個鄉里來豐城支援廠礦建設的。結果年紀不大就得了肝癌去世了。留下了一個女兒,兩個兒子。因為她的丈夫年齡比我的父親大,我叫她嫲嫲。
1991年的時候,她的小兒子7歲,大兒子11歲,大女兒13歲。當地人給她做媒,給她找了一個喪妻帶兒子的。相處了一段時間,嫲嫲發現這個男的好吃懶做。決定跟他斷了。但是這個男的不糾纏她,他的兒子從此就賴上了她。請客吃飯,都是帶到她家去。沒錢吃飯也跑到她家去。嫲嫲沒有文化,自己也沒有工作。全靠種菜賣菜,養活自己的三個兒女。實在沒錢的時候就去**,賣到后來醫生都不敢收她的血。因為她實在是太瘦了,醫生怕出人命 。
后來94年的時候她的大女兒被人叫去外出打工,從此失蹤了。后來到處找女兒,聽說哪里有尸體,就跑去認尸,每次都怕是自己的孩子。后面過了七年女兒才回來,說是在南昌被人販子騙到浙江山區賣給別人做老婆。生了個女兒才讓她回家。回來以后就再也不去男方家里了,女兒也不要了。在我們那里另外找了個人嫁了。現在孩子們都大了。反而嫲嫲變成了孤單單 的一個人。因為兩個兒子都另外買房子搬出去了。雖然離得都不遠,周末也回家來看她。大兒子初中畢業就不上學了,說讀不進書。小兒子倒是上了大專,在南昌上班,現在都成婚了。過著普通人家的平凡日子。平常都是她一個人在家里。我感覺也是太孤單了。
所以我一點也不想一個人孤獨終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