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同事,昆山本地人,初中和老公開始談,大學畢業后就結婚。孩子出生三個月發現老公在網上賭博,欠了好多外債。麻利的離婚了。本來當時爭著要兒子,但是男方不同意,所以離婚協議寫的孩子給男方,不要女方出撫養費,F在過了五年了。男方突然訴訟,提告女方,說女方不給撫養費。然后調解了,調解結果是女方每個月付800元撫養費。同事氣得要死,F在是每個月都給錢,但是從來不去看孩子。我跟她說你錢都出了,你去看看孩子,培養一下感情。要不然你錢出了,孩子和你沒感情,你不是白出了嘛。同事說不去,反正錢我出了,他必須感恩。我說你不去看他,你出了錢他也不知道呀。要是你前夫家里天天說你不給錢也不看他,孩子長大不得恨你嘛。她說不干,要和他家斷得一干二凈。
唉,感覺女人真的好難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