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9歲在校女大學生爆料稱
自己在乘坐嘀嗒出行順風車時
被司機在高速路上趕下車并致其腳踝受傷
此事迅速在網(wǎng)絡上發(fā)酵
據(jù)媒體報道,2024年12月30日上午,小康在嘀嗒出行下單了獨享順風車,從天津薊州大學城趕往天津濱海國際機場。上車前,司機聯(lián)系小康,稱車上有一名自己的親屬,如果她不介意,可以為她減少15元車費。小康答應后如約上車,但在司機與這位“親屬”的交談中,她發(fā)現(xiàn)所謂的“親屬”其實是另一位乘客。
此外,司機似乎還在聯(lián)系另一拉貨的訂單,可能要繞一段遠路。急著趕往機場的小康嘗試與司機溝通,但就在津薊高速路上,司機將小康趕下車,并將其行李扔到路上,司機將她拖拽下車時致其腳踝受傷。
針對此事
嘀嗒出行發(fā)布情況說明
并稱目前該車主賬號已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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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晚
天津薊州警方就此事發(fā)布通報
稱已立案調查
并依法對司機李某某作出罰款、記分
以及行政拘留處罰
那么
將乘客“扔”高速,順風車司機錯在哪?
現(xiàn)實生活中,乘坐順風車、網(wǎng)約車
若遭遇“甩客”、不按路線行駛等行為
乘客該如何維權?
《法治日報》律師專家?guī)斐蓡T、北京盈科(烏魯木齊)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建武律師表示,該順風車司機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停車,強行將女乘客拉拽下車后駛離,屬于在高速公路上進行了不應有的危險行為,危及了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公安機關可依法對其進行罰款、記分等處罰。
其次,該司機對女乘客進行辱罵、強行拖拽的行為,侵犯了乘客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嚴,也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guī)定,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另外,該司機還可能面臨民事違約及侵權責任。司機與乘客之間存在運輸合同關系,其在高速公路上將乘客趕下車的行為屬于違約行為,其導致乘客腳踝受傷,同時構成了侵權。根據(jù)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等相應損失。
張建武律師提醒,目前,大部分網(wǎng)約車平臺都設有乘客端的緊急求助按鈕或者反饋渠道。乘客如遇到網(wǎng)約車司機不按路線行駛、中途“甩客”等行為,可立即通過平臺進行反饋和投訴。投訴時要提供詳細證據(jù),如訂單信息(包括上下車時間、起點和終點等)、行車路線截圖、與司機的對話錄音等。
如果平臺的處理結果不能令乘客滿意,或者乘客認為司機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交通運輸相關規(guī)定,可向當?shù)亟煌ㄟ\輸管理部門投訴。另外,乘客作為消費者,在權益受到侵害時,也可撥打 “12315” 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