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昆山微信公眾號文章“優化入學政策”修改怎么解讀?
宜居昆山微信公眾號文章“優化入學政策”修改怎么解讀?
10月24日發布文章時,關于“第11條:優化入學政策”解釋為:
今年6月2日起,可憑商品房網簽合同及全款增值稅發票入學。

而近日再次打開文章,發現第11條有變更,新解釋為:
今年6月2日起,有商品房網簽合同及全款增值稅發票可視為有房。

有懂行的朋友知道是怎么回事嗎?是不是可以上商品房對應學區學校了?
今年6月2日起,可憑商品房網簽合同及全款增值稅發票入學。
今年6月2日起,有商品房網簽合同及全款增值稅發票可視為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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