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休育兒假不成被扣4天帶薪年假,起訴獲3339.4元假期工資
據昆山法院4月7日消息:劉先生的孩子于2021年6月出生,其2023年休假時曾向公司申請休育兒假,并提交子女出生證明等相關材料。公司不同意劉先生休育兒假,將其4天休假均按照年休假處理,并扣除對應天數的年休假補貼。劉先生認為上述4天休假應為育兒假,經仲裁后訴至昆山法院。法院經審理認為,江蘇省發布的《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明確規定,子女三周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十天的育兒假,劉先生有權利向單位申請這一假期。劉先生曾申請育兒假,但公司未審批通過,而是按照年休假予以處理,損害了劉先生的合法權益,法院對劉先生2023年其所休4天假期應為育兒假的主張予以支持。結合劉先生2023年月平均工資,計算其未休年休假工資應為3339.4元。
來源:九派新聞